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学院各班级、全体本专科学生:
为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,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与发展需求,优化人才培养结构,根据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校政发【2025】450号)文件以及《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规定,结合学院教学资源与人才培养实际,现将2025年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本次转专业工作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全程公示相关信息,接受师生监督;以尊重学生专业兴趣、发挥学生专长为核心,结合学院教学资源承载能力科学遴选,严格遵循学校规定流程推进各环节工作。
二、转专业条件与要求
(一)申请条件
严格按照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第七条执行,具体包括:
1.确有专业兴趣和专长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优势的(需提供相关特长证明,如获奖证书、成果报告等);
2.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学习,但能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(需提供学校指定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);
3.经学校认定有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(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);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,需转专业的(按学校规定优先考虑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5.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调整专业的。
(二)限制情形
严格执行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:
1.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未取得学籍的;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;
3.跨学历层次申请的;
4.通过“专升本”考试升入本科或对口招生入学的;
5.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申请转入我院普通类专业的;
6.进入第三学年(含)以上、已有转专业经历、从外校转入我校的;
7.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;
8.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。
(三)年级相关要求
1.大一学生:实行平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我院同年级对应专业,按转入专业同年级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业,已修课程学分按学校学分认定规则转换;
2.大二学生:实行降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我院低一年级对应专业,按转入年级培养方案重新制定学习计划,已修课程学分经学院审核、教务处认定后,可转换为转入专业相关课程学分或通识教育课程学分。
三、接收计划
为保证学院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学院现有教学资源,经济与管理本年度拟接收转专业人数上限为25人。具体如下:
年级 |
可填报大类(专业)名称 |
拟招收人数上限 |
2025级 |
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|
5 |
大数据与会计 |
13 |
现代物流管理 |
7 |
合计 |
25 |
四、转专业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
(一)公布计划(2025年12月31日前)
学院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(含可接收人数、接收条件、考核内容及方式等),经学生处汇总审核、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,向全校公布。学院同步开通咨询渠道,解答学生疑问。
(二)学生申请(2026年1月4日—1月8日)
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专业专长证明、医疗诊断书、特殊困难认定材料等)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,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且未在补报期内补齐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。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转入专业。
(三)资格审核(2026年1月9日—1月13日)
转入学院初审: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格、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,重点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、限制情形及年级要求,并将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学生处。
(四)考核与遴选(2026年1月14日—1月16日)
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,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(含笔试、面试、专业适应性评估等),考核过程全程记录并留存材料。
(五)复核与公示(2026年1月16日—1月19日)
学院将确定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式结果以及相关资料提交至学校。
五、材料要求
1.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需手写签名,内容填写完整、真实,不得涂改;
2.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审核后退回,复印件留存),材料需清晰可辨、真实有效;
3.所有材料按“申请表+证明材料”的顺序整理装订,封面注明“转专业申请-姓名-原专业-拟转入专业-联系电话”。
六、咨询与申诉
(一)咨询渠道
咨询电话:0394-8306676
咨询地址:经济与管理学院综合教学中心330室
咨询时间:工作日8:00-11:30、14:30-17:30
未尽事宜可查阅《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(学院官网可下载)。
(二)申诉渠道
学生对资格审核结果、考核成绩或拟接收名单有异议的,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交申诉申请(附相关佐证材料),工作小组将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并反馈结果。对学院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,可向学校学生处或纪检监察室申诉。
七、纪律要求
申请学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,严禁伪造证明、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转专业资格,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;
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公平公正履职,对违规操作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;
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师生监督,监督电话及邮箱将随公示名单同步公布。
特此通知。
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5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