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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2-20  来源:   点击量:

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
学院各班级、全体本专科学生:

为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,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与发展需求,优化人才培养结构,根据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校政发【2025450号)文件以及《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规定,结合学院教学资源与人才培养实际,现将2025年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原则

本次转专业工作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全程公示相关信息,接受师生监督;以尊重学生专业兴趣、发挥学生专长为核心,结合学院教学资源承载能力科学遴选,严格遵循学校规定流程推进各环节工作。

二、转专业条件与要求

(一)申请条件

严格按照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第七条执行,具体包括:

1.确有专业兴趣和专长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优势的(需提供相关特长证明,如获奖证书、成果报告等);

2.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学习,但能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(需提供学校指定医疗机构的检查证明);

3.经学校认定有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(需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);

4.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,需转专业的(按学校规定优先考虑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;

5.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调整专业的。

(二)限制情形

严格执行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:

1.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未取得学籍的;
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;

3.跨学历层次申请的;

4.通过“专升本”考试升入本科或对口招生入学的;

5.艺术类专业录取学生申请转入我院普通类专业的;

6.进入第三学年(含)以上、已有转专业经历、从外校转入我校的;

7.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;

8.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。

(三)年级相关要求

1.大一学生:实行平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我院同年级对应专业,按转入专业同年级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业,已修课程学分按学校学分认定规则转换;

2.大二学生:实行降级转专业管理,转入我院低一年级对应专业,按转入年级培养方案重新制定学习计划,已修课程学分经学院审核、教务处认定后,可转换为转入专业相关课程学分或通识教育课程学分。

三、接收计划

为保证学院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学院现有教学资源,经济与管理本年度拟接收转专业人数上限为25人。具体如下:

年级

可填报大类(专业)名称

拟招收人数上限

2025

大数据与财务管理

5

大数据与会计

13

现代物流管理

7

合计

25

四、转专业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

(一)公布计划(20251231日前)

学院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(含可接收人数、接收条件、考核内容及方式等),经学生处汇总审核、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,向全校公布。学院同步开通咨询渠道,解答学生疑问。

(二)学生申请(202614日—18日)

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专业专长证明、医疗诊断书、特殊困难认定材料等),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务办,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且未在补报期内补齐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。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转入专业。

(三)资格审核(202619日—113日)

转入学院初审:学院对申请学生资格、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审核,重点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、限制情形及年级要求,并将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学生处。

(四)考核与遴选(2026114日—116日)

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,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(含笔试、面试、专业适应性评估等),考核过程全程记录并留存材料。

(五)复核与公示(2026116日—119日)

学院将确定转专业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公式结果以及相关资料提交学校。

五、材料要求

1.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需手写签名,内容填写完整、真实,不得涂改;

2.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审核后退回,复印件留存),材料需清晰可辨、真实有效;

3.所有材料按“申请表+证明材料”的顺序整理装订,封面注明“转专业申请-姓名-原专业-拟转入专业-联系电话”。

六、咨询与申诉

(一)咨询渠道

咨询电话:0394-8306676

咨询地址:经济与管理学院综合教学中心330

咨询时间:工作日8:00-11:3014:30-17:30

未尽事宜可查阅《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》(学院官网可下载)。

(二)申诉渠道

学生对资格审核结果、考核成绩或拟接收名单有异议的,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提交申诉申请(附相关佐证材料),工作小组将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并反馈结果。对学院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,可向学校学生处或纪检监察室申诉。

七、纪律要求

申请学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,严禁伪造证明、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转专业资格,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;

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公平公正履职,对违规操作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;

转专业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师生监督,监督电话及邮箱将随公示名单同步公布。

特此通知。


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
202512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