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关于对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业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
根据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》第八章第四十二条 4.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;6.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、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。
经教务处审核,我院王俊丽一名同学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业(具体名单见附件)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以上一名同学退学处理。
公告时间: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5日。公告期满,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。学生本人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。
联系电话:0394-8306676。
河南科技职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5年10月22日
附件1 拟作退学处理学生信息
王俊丽,女,学号:2205****052,2022级大数据与会计(本科)3班